內容:指任何人認為商標局初步審定予以公告的商標不具有合法性,在公告之日起3個月內向商標局提出不應給予以注冊的意見。 官費:參考《商標申請官費參考》 所需材料 (1)商標異議申請書; (2)明確的請求和事實依據(jù),并附有關證據(jù)材料,異議理由書應有異議人的簽字或加蓋公章; (3)被異議商標初步審定公告的復印件; (4)異議人的身份證明。 (5)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。 (6)商標代理委托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