子品牌的命名規(guī)律



  子品牌也稱為“副品牌”,它是相對于母品牌來說的,它在產品中往往起的是“畫龍點睛”的作用。名稱作為子品牌與母品牌之間區(qū)別的標志,那么子品牌的命名規(guī)律有哪些呢?

  子品牌命名的四個“要”

  一要定位反應

  這里是指子品牌名字能讓顧客“望文生義”,反映品牌所代表的品類或特性, 給人以顧問品牌印象或正面聯想。

  二是品牌反應

  哪怕顧客初次聽到,也要一聽就感覺是個品牌名而不是個通用詞匯,才容易被當作品牌來記憶。如果有人談論一個有品牌反應的名字,路人甲偶然聽到那么一下,就可能產生品牌印象;以后見到該品牌時就可能冒出“噢我好像聽說過”的念頭,其它條件相同時,熟悉感可導致優(yōu)先選擇。

  三要利于傳播

  這里是指要盡一切可能降低傳播負荷,增加傳播機會。子品牌名稱降低傳播負荷的個考慮就是聽音,即一聽就明白是哪幾個字。先知起名小編認為要聽音,不僅應避免“甘其食”似的生僻典故,更要忌用生僻字。生僻字不僅難以聽音,而且顧客可能因擔心讀錯傷臉而不愿推薦你的品牌。

  四要避免混淆

  前面的“利于傳播”立足于好名字的本身特征,而“避免混淆”則要求好名字不應與所處環(huán)境中眾所周知的名字過于相似而造成混淆。

子品牌的命名規(guī)律

  子品牌的命名規(guī)律

  首先,子品牌名稱要簡短響亮、朗朗上口、有意義有美感。

  其次,子品牌名契合行業(yè)特點謂之傳神。行業(yè)不同特性也不同,個性也不一樣,萬科這個品牌就強調了科學,方方面面都按科學辦事,實際上萬科的房屋質量確實執(zhí)行業(yè)之牛耳。

  第三,要從消費者的角度給子品牌命名,從消費者的角度起名才容易產生共鳴。品牌名稱不好,通往消費者的內心就會形成障礙,在競爭不激烈的年代還不所謂,一旦競爭白熱化,品牌的區(qū)隔作用就發(fā)揮力量了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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